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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2 09:4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09-18       报名截止:2021-09-28
中共晋城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巩固和壮大我市教育优势,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25号)精神,结合相关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建设需要,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决定为市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第四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引才坚持“德才兼备、专业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引才名额
2021年市直教育系统引进第四批高层次专业人才12名,具体引才名额及岗位见附表。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毕业证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须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八)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5.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6.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名;
7.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
8.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9.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
10.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提交申请
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引进人才申请并制定引进人才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后批复。
(二)信息发布
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http://www.jcrcw.com)、晋城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jcgov.gov.cn)、晋城教育公众号等媒体进行信息发布,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随时关注。
(三)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晋城市教育局东一楼(地址:晋城市建设路363号,晋城市实验中学以北)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8日(仅限工作日报名)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期间,工作人员要求逐一查验身份证、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手部酒精消毒。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色人员方可进行现场报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报名现场。所有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现场报名全程考生保持1米以上间距,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现场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可以向下融通);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3张;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
2.报名人员须填写《晋城市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报名表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晋城人才网等网站直接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
3.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核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察阶段。
1.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20人,采取考核与考察的办法择优引进。
2.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20人,增设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引进岗位以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评对象)。
3.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评方式(讲课)进行,现场评分,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天公布。
4.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40%)。出现总成绩并列,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20人,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评的,根据专业技能测评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按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5.考察采取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核考察环节出现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环节出现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九)聘用与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要安心教育事业,须签订《服务教育协议书》,
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负责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咨询与监督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全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0356-2066119;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356-2066122
七、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